高爵
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称高爵,其特权由食邑改为免役。
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称高爵,其特权由食邑改为免役。
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战国时魏、秦、燕、齐等国皆置,为督军征战的主帅,一说为前军之将。西汉亦置,位极尊。省称上将。西晋惠帝永康年间(300—301)赵王伦又置。十六国后赵、西秦及北魏、北齐皆置。北魏多用以安置投顺的其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掌封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内务部直辖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设置,掌编订礼制事宜。设会长一人,由内务总长选任;会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或委任。
官名,金朝置,正九品,佐局长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见《金史·百官一》。
官制用语。又称任子、世赏、恩荫。宋朝重要入仕途径之一。文武官五品以上、带职官六品以上,其子弟、本宗及异姓亲属、门客等皆可补官。有圣节荫补,每年逢皇帝诞辰一次; 大礼荫补,每三年逢郊祀时一次; 致仕荫补
即“修订法律馆”。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食,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樽彝器皿。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食的属官,掌樽彝器皿。
祠禄官,也称“祠禄”。宋神宗时实行新政,怕官员年老不能胜任,便罢其原职,令其管理道教宫观,无职无事,借名食俸,称为祠禄官。原来是宰相的任宫观使,宰相以下的任提举,再次的任提点。参看《宋史·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