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生
十六国前燕官学生之别称。《晋书·慕容皝载记》:“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其经通秀异者,擢充近侍。”
十六国前燕官学生之别称。《晋书·慕容皝载记》:“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其经通秀异者,擢充近侍。”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
官名。隋炀帝一度改将作监大监为将作大令。详见“将作监”。
官名。春秋战国已有其称,初泛指学者,战国末年齐、魏、秦等国置为职官。秦、西汉初充当皇帝顾问,参与议政、制礼,典守书籍,秩四百石,秩虽卑而职位尊显。设仆射为之长,名义上隶太常。秦始皇时有七十余人,二世时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官署名。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置,掌藏冰,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隶皇城司。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属詹事,后属大长秋。东汉改属太子少傅,员一人,秩四百石。职掌太子宫禁卫。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官名。西汉属詹事,后汉属少傅,秩四百石,主周卫徼循。北魏等
突厥——蒙古语,又译合屯、哈敦,汉译“皇后”、“娘子”。蒙古大汗正妻及主斡耳朵的妻子称可敦。
清末置,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员额一人。隶属于巡警部时期,秩正四品,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 由提举司改立,隶武备寺,掌制造弓弦。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满语官名。武职。意为“什长”。汉译为“护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