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昧
战国时秦国人。韩宣惠王二十一年(前312),楚国攻韩雍氏(今河南禹州东北),韩求救于秦,秦未发兵而遣其入韩。他对韩相公仲说:秦扬言救韩而阴善于楚,韩胜则与韩共乘楚,韩败则乘机占有韩的三川(今河南黄河以南、灵宝以东的伊洛水流域和北汝河上游地区)。以为韩不可恃秦之援与楚战,而应亟与齐、楚联合,如此,既可解雍氏之围,又不失于秦。见《战国策·韩策二》。
战国时秦国人。韩宣惠王二十一年(前312),楚国攻韩雍氏(今河南禹州东北),韩求救于秦,秦未发兵而遣其入韩。他对韩相公仲说:秦扬言救韩而阴善于楚,韩胜则与韩共乘楚,韩败则乘机占有韩的三川(今河南黄河以南、灵宝以东的伊洛水流域和北汝河上游地区)。以为韩不可恃秦之援与楚战,而应亟与齐、楚联合,如此,既可解雍氏之围,又不失于秦。见《战国策·韩策二》。
官名。王府、公府、丞相府、将军府僚属。西晋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各置一人,位东阁祭酒上,与其共掌礼贤良、导宾客之事。杨骏为太傅,增置一人。赵王伦为相国,增为四人。东晋复置一人,位东阁祭酒下,与主簿、舍人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收缴民间兵械和财物。
见“钦定学堂章程”。
见“军使①”。
元、明以来地方职役。清代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战国时魏国人。魏襄王时为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令,开渠引漳水以灌邺田。初,邺民大怨;渠成,民得其利。相与歌之:“邺有贤令兮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舃卤兮生稻粱。”(《汉书·沟洫志》)
官名。法曹长官。南朝齐公府、将军府置,梁、陈沿置。梁三班至流外五班。陈八品至九品,又为尚书令、仆射子起家官之一。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诸州府置。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七品上至九品,北齐七品上
1447—1516明湖广茶陵(今属湖南)人,字宾之,号西涯。天顺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五年(1492),因撰《宪宗实录》成,进太常少卿,后擢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
?—1531明江西安仁(今余江)人,字子实,号古山。正德进士,授丹徒知县。嘉靖初,由成安知县迁南京刑部主事。世宗议大礼,疏请称孝宗为皇伯考,兴献帝为皇考,以迎合帝意,被召为翰林学士。嘉靖八年(1529
官名。周代置,掌王后嫔妃御见之事,以宦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