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
南朝梁置。治今湖南汨罗市东长乐。因在天岳山东南得名。为罗州及岳阳郡治。陈为岳阳郡治。隋开皇九年(589)为玉州治。寻改为湘阴县。
南朝梁置。治今湖南汨罗市东长乐。因在天岳山东南得名。为罗州及岳阳郡治。陈为岳阳郡治。隋开皇九年(589)为玉州治。寻改为湘阴县。
一作炎閤。唐南诏王细奴逻孙。姓蒙氏。乌蛮(彝族)。太极元年(712),父逻盛炎卒,嗣立,未几死,弟盛逻皮继立。
见“北巡纪行”。
战国魏邑。在今安徽太和县北。《战国策·魏策一》:苏秦说魏王曰:大王之地南“有许、鄢、昆阳、邵陵、舞阳、新郪”。又作郪丘。《史记·魏世家》:安釐王十一年(前266),“秦拔我郪丘。”后为秦邑,有《新郪虎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制度,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大理院设立。京师及东三省在三十三年先行开办,直隶、江苏两省亦择地试办,其余各省分年分地请旨办理。审判厅职权为审判民事和刑事案件,实行三级审判、四级
历(曆)明万历朝铸行之铜币。万历四年(1576)始铸。有*金背、火漆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鏇边钱,每文重一钱三分。初定金背八百文,火漆、鏇边各一千文抵白银一两,后因钱价增高,金背五百文即抵银一两。
?—1289元滕州(今属山东)人,字士常。女真族。初为济宁教授,后辟中书省掾。元军南下攻宋,授行省左右司都事。至元十九年(1282),为吏部郎中,立黜陟之法,著为令式。二十一年,迁赞善大夫。曾与李谦奏
即“三事忠告”。
学校名。又称浙江求是书院、杭州求是书院。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浙江巡抚廖寿丰等在杭州普慈寺设立。委派杭州知府林启为总办,聘西教习一人为正教习,教授各种西学;华教习二人副之,一授算学,一授西文,委监
清代台湾番族(今高山族)与汉人的互市。通常以鹿脯、鹿茸、山猪、熊皮等猎获物及藤筐、达戈纹(番布)等土产,与汉人交换盐、布、铁等必需品。多于夏秋时举行。番社常由酋长出山交换,称为“番割”。
官署名。元属户部。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粮斛运输。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自京畿漕运司分出,于河西务置总司,分司临清。秩正三品,领以运使二员,下设同知、副使、运判等官。辖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