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卿
南朝陈人,亦名三议,自称寓滋先生。据传曾“心重《大乘》,口诵《般若》”,后转而批驳佛理。认为“万法万性,皆自然之理”而“非造物之功”;人生皆由命定,性命纯属偶然,“如温风转华,寒飙飏雪,有委溲粪之下,有累玉阶之上”,与“善恶报应”无关。主张“征其事”以验其言。其取证的比喻和方法,和范缜颇相类似。著有《性法自然论》。
南朝陈人,亦名三议,自称寓滋先生。据传曾“心重《大乘》,口诵《般若》”,后转而批驳佛理。认为“万法万性,皆自然之理”而“非造物之功”;人生皆由命定,性命纯属偶然,“如温风转华,寒飙飏雪,有委溲粪之下,有累玉阶之上”,与“善恶报应”无关。主张“征其事”以验其言。其取证的比喻和方法,和范缜颇相类似。著有《性法自然论》。
即“羑里”。
①宋、辽、金、元参知政事之省称。②官名。明代各布政使司置,从三品,在布政使之下。分左、右,无定员。掌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驿传、水利、抚民等事。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置,为副长官。天
神农氏被祀奉为农神,故清代碾米业均以祀奉神农处所为公所,称神农殿。
隋仁寿二年(602)分苏、杭二州置,因滨太湖得名。治乌程县(北宋太平兴国中分置归安县,同为州治。今浙江湖州市)。大业初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辖境相当今浙江湖州市及德清、安吉、长兴三县地。南宋宝
汉魏时期徐水别名,即今河北满城县北漕河。《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元年(25),光武北击尤来、大枪五幡于元氏。“又战于顺水北,乘胜轻进,反为所败”,即此。
?—1418明山西泽州(今晋城)人,字大用。洪武进士。历行人司右司副、湖广参议。永乐初擢礼部侍郎,十年(1412)迁太仆寺卿。时吴桥至天津大水,请开黄河故道及土河(今徒骇河)以泄水。定牧马法,请免军民
即“拖雷”。
①元蒙古别速惕氏。以千户从搠里蛮攻灭札兰丁,留镇波斯。乃马真后元年(1242)搠里蛮死,继统镇戍军,征服鲁密(小亚细亚的塞尔柱突厥王国)等国。元宪宗遣旭烈兀出镇波斯,领其军,任为万户。宪宗八年(125
①元至元十九年(1282)升桂阳县置。治今连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阳山县和连州市东部地。属湖广行省湖南道宣慰司,后改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二年(1369)并入连州。②明洪武元年(1368)改桂阳
殷墟甲骨文又称小丁、后祖丁。商王。名新,祖辛之子。祖丁是庙号。继沃甲即位。殷墟卜辞中列为直系先王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