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番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改元洪番永盛军安抚司置。长官洪姓,唐末从南宁州刺史龙得寿戍南宁,以势力微弱,历宋终世不著,及元,始于至元十六年(1279)授安抚使。清雍正七年(1729),因故降为外委土舍。治今贵州惠水县西洪番。居民主要为布依族。
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改元洪番永盛军安抚司置。长官洪姓,唐末从南宁州刺史龙得寿戍南宁,以势力微弱,历宋终世不著,及元,始于至元十六年(1279)授安抚使。清雍正七年(1729),因故降为外委土舍。治今贵州惠水县西洪番。居民主要为布依族。
古代吐蕃大臣。原指与王室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大臣。一作论逋,即相。有大论(大相,一作论茞),小论(小相),内大论(内大相,一作论莽热)、纰论之分。均由吐蕃贵族充任,掌握行政、军事、外交等事务。
官名。三国至唐俱置。晋初制度,中朝除拜者为参军,诸府自辟者为行参军。晋末以后,行参军亦可除拜,惟品阶例低于参军。(1)三国蜀丞相府置,无固定职掌。两晋、南朝、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皆置,不署曹,
即北宫。《尔雅·释天》:“北陆,虚也。”虚为北宫七宿中星。*四宫系由春分前后,日昏时的天象划分,而后世由日躔所在定四陆,二者不同。
见“左玄义”。
宋哲宗年号(1094—1098)。凡五年。
官名。元、明、清在某些官署中设置的供差遣的官职,品秩不一。明清又置为衍圣公府属官。明代以流官充任,清为正七品。
①本战国魏宁新中邑,秦改置安阳县。治今河南安阳市南。西汉废入荡阴县。西晋复置。属魏郡。东魏天平初废入邺县。隋开皇十年(590)复置。治洹水南。大业初移今市。为魏郡治。唐、宋为相州治,元为彰德路治,金、
?—1390明凤阳(今属安徽)人。以勇力闻名乡里。元末从朱元璋起兵,累官总管、左翼元帅、六安卫指挥佥事、朔州卫指挥副使。洪武三年(1370)进同知大都督府事,封荥阳侯。后督金吾诸卫,造海船运饷辽东。二
?—前154西汉宗室。齐悼惠王刘肥之子。文帝十六年(前164)以平昌侯立为胶西王。景帝前三年(前154)响应吴王刘濞谋反,兵败被杀,国除。
?—640西突厥可汗。咥利失可汗之子。唐贞观十三年(639)其父亡走拔汗那(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西北),被推为汗,与乙毗咄陆可汗争国,领伊丽水(今伊犁河)东咄陆诸部,旋被击灭。称汗时间不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