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补法
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种考试方法。各地士人,经原籍给公据,召到保人,不论有无学籍,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考本经大义一场,合格后即补外舍生,称混补法。自淳熙四年(1177)起,以应试者太多,改行*待补法。宁宗时一度复行。
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种考试方法。各地士人,经原籍给公据,召到保人,不论有无学籍,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考本经大义一场,合格后即补外舍生,称混补法。自淳熙四年(1177)起,以应试者太多,改行*待补法。宁宗时一度复行。
官名。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起以户部右侍郎一人督办辽饷,四十七年遂正式置官一人,不治部事,驻天津,专督辽饷。崇祯间,增设三四人,分督辽饷、剿饷、宣大饷。
学校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两江总督端方在南京设立。参仿北洋办法,分立研究所、补习所、教导队三部。舒清阿为总办。
官名。魏、晋、南朝、北齐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齐六品上。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
晋会稽余姚(今属浙江)人,字思奥。初辟州从事。举秀才,齐王司马冏请为祭酒,徙为醴陵令。起兵参与讨平张昌、陈敏、杜弢等。丞相司马睿召补军咨祭酒,迁宗正卿。王敦叛,时告疾在里,遂于本县召合宗人及郡中大姓万
明嘉靖十二年(1533)分宣化县那久地置。治今广西隆安县。明清属南宁府。
见“钦命事件查办处”。
书名。南朝梁宗懔著。旧题晋宗懔著,误。卷数历代记载不一,有二卷、四卷、六卷、十卷之说。正文按时序记述古荆楚地区的节令风俗,保存有大量珍贵的民俗资料。隋著作佐郎杜公瞻、五代前蜀杜光庭等都先后为其作注。原
商先公。相传为契之子。居于砥石,后又迁于商(今河南商丘南),见《世本·居篇》。
湖泊名。在今河南新蔡县西北。上承澺水(今洪河),东出为鲖水、富水(今堙)等注入淮河。周围三十里。今堙。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汉将鲍鸿与黄巾军大战于此。西晋永嘉末,石勒于此修缮室宇,课农造舟,欲攻建
指东海的一部分,即渤海。《文选·司马相如〈子虚赋〉》:“浮渤澥,游孟诸。”《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作“勃澥”。《史记》裴駰集解:“《汉书音义》曰:‘海别枝名也’。”司马贞索隐:“案《齐都赋》云,海旁曰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