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植
一作植之。南朝齐武帝时,为尚书删定郎,奉命集定张斐、杜预旧注《晋律》合为一书,凡二十卷,一千七百三十二条,于永明七年(489)奏上。寻定《律文》二十卷、《录叙》一卷,然未施行,后为《梁律》蓝本。
一作植之。南朝齐武帝时,为尚书删定郎,奉命集定张斐、杜预旧注《晋律》合为一书,凡二十卷,一千七百三十二条,于永明七年(489)奏上。寻定《律文》二十卷、《录叙》一卷,然未施行,后为《梁律》蓝本。
①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置。治今河南南乐县西北。属昌乐郡。隋废入繁水县。唐武德五年(622)复置,隶魏州。次年徙治今南乐县。五代唐改南乐县。②宋初析寿光县长寿乡置。治今山东昌乐县西北。属潍州。元至
在今湖南武冈市西南。《资治通鉴》:五代汉乾祐二年(949),“楚将徐进败蛮于风阳山,斩首五千级”,即此。
官署名。金设于总管府、节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秩正五品。下设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军使等官及军典、营典、司吏、译人、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元设于大都(今北京)、上都(今内蒙古
东汉建安十一年(206)曹操为征乌桓、袁尚,与平虏渠同时开凿的运河。因渠道南起泉州县境内而得名。渠水上承潞河(今北运河前身),下游即今天津市海河,向北经泉州县治(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南)东,又北经雍奴县(
约1651—1738清满洲镶黄旗人,章佳氏。初授翰林院笔帖式,迁内阁侍读。康熙二十七年(1688)授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后为国子监祭酒。雍正初任左都御史,请禁官民服用违制。雍正七年(1729)
春秋时周桓王之子。名克,字子仪。周庄王之弟。得桓王宠爱,桓王生前将他嘱托于周公黑肩。桓王死,庄王即位。周庄王三年(前694),周公黑肩欲谋杀庄王而立他为王。辛伯将此事告庄王,庄王杀周公,他逃燕。
书名。近人顾乃斌撰。九章。顾氏为清末浙军军官,曾入同盟会,并亲与组织浙军起义活动。是书主要叙同盟会在浙军中运动革命情况,尤详于辛亥浙军起义及杭城光复之事,对其役组织过程、发布命令和参与人员均详为记载。
元英宗时的一次政变。英宗硕德八刺即位后,力图推行新政,起用拜住为中书右丞相,追查和处置铁木迭儿父子等贪赃不法事,处死铁木迭儿子八思吉思等。以御史大夫铁失为首的铁木迭儿余党极度震恐,乃密谋政变。至治三年
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1898.6),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开放言路,饬士民上书言事。六月,礼部主事王照上疏建议皇帝游历日本等国以吸取新政经验,设立教部以扶翼圣教。礼部尚书怀塔布与许应骙、左侍郎堃岫
?—约1898清湖南浏阳人,字敬甫。咸丰进士。授光禄大夫。光绪九年(1883)迁陕西按察使。次年迁甘肃布政使。十五年授湖北巡抚。二十年兼署湖广总督。曾多次谢绝与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陈奏新政。二十四年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