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见“鬼方”(1703页)。
见“那色波”(930页)。
?—846唐代回鹘汗国第十四代可汗。跌氏。※昭礼可汗之弟,※彰信可汗之叔。原称乌希特勤。开成五年(840),回鹘为黠戛斯所破,署飒可汗被杀后,为近可汗牙帐十三部推为可汗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副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80挑(每挑约合50斤)。
古县名。西汉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宜良县南,一说在云南路南县。南朝梁废。其地今有苗、彝等民族居其境内。
①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初期,契丹拥有8部,后随生口日繁,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扩大整顿为20部,是部从※乙室活部中析出,自立。由撒里本及其兄益古统领。契丹开国后,会同元年(938)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
山名。丹达山系汉人称,因丹达塘而名。藏人谓斜贡拉。位硕板多西,拉里东。终年积雪,山道崎岖险峻。康熙五十七年(1718),援藏滇军输粮至此,逢雪崩,百余人被压毙,奉敕建专祠奉祀,后人遵为“丹达王爷”,该
1206—1336元朝大臣。字子敬。蒙古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孙,文州吐蕃等处万户府答鲁花赤※赵国宝子。聪颖喜读书。初入枢密院、御史台习吏事。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任云南诸路提刑按察司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