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温台吉
见“真相台吉”(1819页)。
见“真相台吉”(1819页)。
?—1572明代广西府江壮、瑶人民起义首领。隆庆年间(1567—1572),府江两岸壮、瑶百姓不堪忍受官府压榨,怨声鼎沸。与杨钱甫等号召群众武装起义,先后攻陷荔浦的坊郭、平乐的乐山、峰门、南源等卫所,
见“八旗官学”(29页)。
?—310成汉大臣。父李含初为六郡人部曲督,娶巴人首领李慕女、李特妹为妻,西晋永宁元年(301),李特承制后,封为西夷校尉。后成为表弟李雄心腹,委以军国大事。建兴元年(304),雄称成都王后,以材官为
我国纳西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解放前,纳西族有两种文字,一种叫东巴文,另一种叫哥巴文。未能在群众中广泛使用。解放后,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3工作队和云南省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共同对纳西语进行了
见“马文义”(163页)。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门巴族用于放睡婴儿的竹筐。由竹篾编织而成,两头略高,腹呈椭圆形,圈足。垫上草、土布后,将婴儿睡于其中。有的将其放在用4根制成“井”字的半球形木架上或穿上绳索悬挂于房梁,以供摇晃器物。此物流行于西藏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