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汉籍文献对柯尔克孜族之称呼。原文来自托忒语,意谓高山居民。有东、西两支。分布于新疆伊犁至阿克苏、乌什山地间的,称东布鲁特。有萨雅克、察哈尔萨雅克、萨拉巴噶什等5部(或称5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中国四大高原中的第二大高原。东起大兴安岭和苏克斜鲁山,西至马鬃山,南沿长城,北接蒙古国。海拔在1000—1500米之间。地势由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绵伸3千多余公里。有山脉、丘陵、盆地、平原、沙漠,占内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计量单位。过去拉祜族由于受汉族影响,其计量单位有不少与汉族相同。1“带捞”相当汉秤1小两,16“带捞”称“带哥一以”,相当汉秤1斤。
清代居住于蒙古高原北部之蒙古各部总称。因其分布于蒙古中部戈壁北缘,故称。由于其所属部落,主要为达延汗子格哷森札赉尔遗裔之喀尔喀,故又称之为喀尔喀蒙古。初服属于察哈尔部,众分左、右两翼、7旗。左翼为格哷
见“陶里桦”(1959页)。
蒙古部名。又作鄂罕。成吉思汗15世孙达延汗玄孙岱青棱始称所部之名。其子索诺木杜陵和塞臣卓哩克图初皆臣属察哈尔部林丹汗。后金天聪元年(1627),为避林丹汗侵虐,率属归后金,索诺木受命驻开原,塞臣还旧牧
简称“原字”或“小原字”。组成契丹小字的最小读写单位。每个契丹小字分别由1至7个不等的原字组成。据现有资料统计,原字总数为510余个。参见“契丹文字”(1565页)。
约1615—1694明末清初武术家。字瑞羽。河北沧州人。回族。少时弃文习武,拜师学艺,攻练拳术、摔跤等技。清康熙十五年(1676),北游燕京(今北京),力败称霸京师之俄罗斯二大力士,京师大震,声闻宫禁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