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和卓
见“伊克和卓”(807页)。
见“伊克和卓”(807页)。
1673—172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肃武亲王豪格之孙,多罗温郡王猛峨第三子。康熙二十六年(1687),封三等奉国将军。三十七年(1698),授二等侍卫。四十年(1701),授正蓝旗满洲都统。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38年。
见“成吉思汗”(744页)。
即“合八字”。旧时朝鲜族婚俗。男家求婚时,需把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时(即“四柱”)的红帖送给女家。女家则以男女“四柱”,对照“五行”推算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如认为合适,则答应联姻。
见“捺钵”(2037页)。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
见“耶律宗真”(1315页)。
即“讷北室韦”(920页)。
见“阿哲濮”(1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