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乌苏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在玛纳斯西80里。即今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清朝在此设有台站(驿站)。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在玛纳斯西80里。即今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清朝在此设有台站(驿站)。
匈奴使用的一种车辆。《汉书·杨雄传》颜师古注引应劭语:“轒辒,匈奴车也。”为匈奴军事运输和日常必须的交通工具,有专门的手工工匠制造。与汉张掖郡(今甘肃张掖市一带)相对的匈奴辖区就是专门制造车辆的场所。
清代浩罕伯克。一称爱散、爱散巴图尔、爱萨达德华。浩罕人。道光六年(1826)六月,率安集延人60余随张格尔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被击败,逃归浩罕。十年(1830),复偕胡什伯克木萨挟持张格尔兄玉素普
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强行征收的一种差税。其中包括为军队提供运输工具、取暖燃料和安排住处等。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见“诸抹”(195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三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今吉林省扶余县西北三岔河流域。
亦作“空五租”。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部分高山族土地所交地租。清道光年间(1821—1850),水沙连六社高山族拥地甚广,招募汉人前来拓垦闲旷空地,田开成后,纳其所获5%,故称。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10—?年。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