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哈达
见“赤峰县”(1013页)。
见“赤峰县”(1013页)。
藏语称“米波”或“米泼”,意为“人租”。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凡不种领主庄园份地的※差巴、※差若、※谿卡囊生,因不能直接为领主支差和乌拉,从15岁至60岁每年需向所
见“奚的部”(1894页)。
见“恒格勒格”(1723页)。
烤鱼片。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以渔猎为生的赫哲人旧时吃鱼的方法之一。多用鲤、鲟、鳇、胖头等较肥的鱼烤制。一般加盐和拌上江葱(赫哲语称“恩古特”)即可食,喜吃辣的加一些野辣椒
书名。清嘉庆(1796—1820)中徐松撰,道光元年(1821)松筠厘定奏进。正文12卷,附卷首,实为13卷。卷首辑录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时乾隆御制《准噶尔全部纪略》、《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等诗文。正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者的称谓。指大活佛圆寂后,寺院上层寻找的转世幼童。有时找出一人或多人。届时由掌权活佛问卜打卦,验看等手续。达赖、班禅之灵童的寻认手续较多,通过降神、问卜、体形验看、吉祥象征的表象、旧物
大兴安岭北段顶巅东侧的一个天然石洞。“嘎仙”,亦作“嘎珊”、“嗄新”、“嗄辛”等,鄂伦春语音译,词义未详。一说为满语音译,意为“屯”或“乡村”,昔对鄂伦春族居住的自然村(屯)之称呼。该洞位于内蒙古鄂伦
明代四川土司名。“阿用簇”又作“阿容簇”。宣德十年(1435)五月置,秩正七品,设长官吏目一员。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地近黑水。宣德二年(1427),千户钱宏等因朝廷调发松潘官军往征交趾,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