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延氏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
见“拓跋绰”(1358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和林格尔厅巡检陈宝晋纂辑。同治十年(1871)二月成书。现存民国年间油印本,约3千余字,分山川、方舆、疆域、古迹、边堡、道路、桥梁、公署、监狱、祠祀、仓库、兵制、马政、田赋、
见“吉囊”(681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
云南古城名。亦称史城、史睑、史赕、大利等。故址在今大理市喜洲镇。西汉时属益州郡叶榆(亦作楪榆)县,建有叶榆古城。东汉属永昌郡。三国时属蜀汉云南郡。晋代因之。南朝属东河阳郡。隋开皇十七年(597),西爨
①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大定初,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完颜爽(本名阿邻)、太祖次子宗望子完颜京(本名忽鲁)受封。大定五年(1165),完颜京谋反,除名。二十九年(1189),章宗弟完颜从宪(本名吾里不)受
见“桂布”(1801页)。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
明代藏区部落名。又作阿着簇。属洮州卫(治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九年(1483),族人札卜节来朝,贡马、驼及佛像、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有差。后,其首领及族人与明廷保持经济、政治联系。弘治二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