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林答
即“兀林答”(108页)。
即“兀林答”(108页)。
明代女真三大部之一。是对海西、建州女真之外,文化较后进部分女真的泛称。居地大体北至外兴安岭东端,东抵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南达绥芬河流域,西接张广才岭,即今松花江下游,图们江、乌苏里江及黑龙江下游以东地
又称“帕耗”。傣语音译,意为“寺奴”。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对佛寺内奴隶的称呼。其来源有因欠佛寺钱粮无力偿还而卖身,也有因犯了宗教法规被罚为奴,还有一部分是生活无靠投奔寺院而沦为奴隶。在佛寺内不仅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见“阿兴喇嘛”(1222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见“白水城”(599页)。
?—1427明代建州女真所属毛怜卫首领。女真族。古伦氏。建州卫首领※阿哈出(赐名李诚善)子。永乐九年(1411),由兄建州卫都指挥释迦奴(赐号李显忠)推荐为毛怜卫指挥使。永乐间(1403—1424),
清乾隆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一称“大小和卓之乱”、“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平定达瓦齐政权,大和卓木布拉呢敦与弟小和卓木霍集占献籍迎降。同年夏,清廷命布拉呢敦
1627—1696清初官员,诗人。字澹汝,号雁冰。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顺治十二年(1655),以诸生身份,投大将军济度幕下。初授漳平教谕。改鲁山丞,迁直隶献县令,因地僻静事简,遂致力于诗歌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粮食管家。受值日大头人管领,经管官寨的粮食收支,设专门账簿,年底向土司报账。任职者每月可得7—8斗粮食的津贴及部分牛场所交的酥油。多利用其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