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饭
壮、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流行于广西、贵州等地。为阴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制法: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晒半干,放入水中煮,取其汁泡米,再把米蒸熟;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水中煮,然后把树叶捞出,把糯米放入水中煮熟即成。
壮、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流行于广西、贵州等地。为阴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制法: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晒半干,放入水中煮,取其汁泡米,再把米蒸熟;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水中煮,然后把树叶捞出,把糯米放入水中煮熟即成。
见“拉加寺”(1368页)。
壮族民间信仰的神祗。亦称“圣母”。流行于广西西北部。旧时,家家户户均设置“敬祀花婆先师之神位”。相传乃古时洗氏夫人死后所成之神。每年二月初二(相传系花婆诞辰)为专祀节日。通常于是日向花婆请愿,到河边架
封爵名。唐贞观九年(635),吐谷浑为唐将李靖所败,国都伏俟城(今青海铁卜卡古城)陷,降唐,太宗封吐谷浑王慕容顺为西平郡王。
鄂伦春族女皮袍。鄂伦春语音译。※“苏恩”的一种,旧时鄂伦春族妇女的冬装。流行于大、小兴安岭地区。以长毛或秋季小毛狍皮制作,与男皮袍式样基本相同,但做工较之精细,前后襟不开衩,衣襟长至覆盖脚面。姑娘和青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
岭南古郡名。秦始皇平定岭南越地后于三十三年(前214)置。以任嚣为郡尉。治所番禺(今广州)。辖境相当于今广东滃江、大罗山以南,珠江三角洲及绥江流域以东,包括广东大部分地区。为南越人聚居地。始皇建郡后,
古地名。秦属北地郡。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郡治高平(今宁夏固原),东汉迁至临泾(今甘肃泾川北),魏、晋因之。原为戎狄居地,郡有乌氏、月氏道,因其族人居于此得名。又有“昆夷旧壤”说,绲夷曾在此活
?—1668清初大臣。蒙古族。明朝吴允诚后裔。顺治元年(1644),投清,自称应袭恭顺侯。时江南未平,粮道阻绝,他从明总兵朱国弼驻淮阳,统理漕务,遂请睿亲王多尔衮作书遣使招降之,继招抚代州、繁峙、崞县
突厥语ishkagha音译。伊希克(ishk),意为“门”,阿噶(agha),意为“主人”;合译为“门的主人”或“司门”。为※叶尔羌汗国最重要的官职之一,直接掌管宫廷的侍卫军队,相当于成吉思汗时代的※
傈僳语音译,意为“男人节”。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男子的节日。节期在每年夏历正月初九,相传“男人有九个魂”,故定于是日举行。这天,男子不外出劳动,也不做家务,只是在饭前祭祀一下祖先和其它神灵,一切家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