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功释义
清代伊斯兰教著作。全称《天方五功释义》,亦称《一斋五功义》。刘智撰。63章。该书用中国儒家性理学说解释伊期兰教念、拜、斋、课、朝“五功”及其意义。分三部分:前七章综述“五功”之原因,中二十五章以仪、法、义、理、证等五个方面,分述“五功”伦理;后三十一章诠释“五功”之意义。有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刊本、光绪二十四年(1898)广东壕畔古寺据雅正堂重刻本、1931年北平(今北京)清真书报社铅印本等行世。
清代伊斯兰教著作。全称《天方五功释义》,亦称《一斋五功义》。刘智撰。63章。该书用中国儒家性理学说解释伊期兰教念、拜、斋、课、朝“五功”及其意义。分三部分:前七章综述“五功”之原因,中二十五章以仪、法、义、理、证等五个方面,分述“五功”伦理;后三十一章诠释“五功”之意义。有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刊本、光绪二十四年(1898)广东壕畔古寺据雅正堂重刻本、1931年北平(今北京)清真书报社铅印本等行世。
契丹语。又译纳拔、纳跋、纳钵、剌钵、纳宝等。即“行营”、“行帐”、“营盘”之意。本指契丹皇帝出行时居止的帐幕,宋庞元英《文昌杂录》称:“北人谓住处曰捺钵,四时皆然,……是契丹家语,犹言行在也。”历史上
见“鞑靼”(2488页)。
详见“恰域万户”(1725页)。
即“那盖”(928页)。
即“糺户”(1276页)。
见“抹里”(1354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1708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藏嘉卡尔。被选定为热译师之转世,入扎什伦布寺闻思院,为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器重之弟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任夏琼寺堪布,护理寺院达10余年,修建弥勒殿、上
伊犁将军以僧徒、属民组建的营。“沙毕纳尔”,蒙古僧侣领主所辖属民和徒众之称,汉译“庙丁”。土尔扈特部原驻牧伏尔加河流域时,阿喇木占巴呼图克图曾辖有大量属众。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该部渥巴锡汗回归
古地名。约位于今甘肃省东部,具体地点不详。为陇西鲜卑乞伏氏居地之一。西秦创建者乞伏国仁五世祖(《晋书》原作四世祖)乞伏结权立,自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徙居其地。约东晋初,其孙乞伏述延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