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414或416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郁久闾氏。※缊纥提第三子,※社仑弟。北魏登国六年(391),柔然诸部被北魏攻破,与兄弟诘归之、社仑、曷多汗一同被俘。不久,父亦兵败跋那山(在今包头西),归降北魏。
古地名。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一说应在图们江流域附近)。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亡朝鲜,置玄菟等4郡,其为玄菟郡治所在。始元五年(前82),郡治迁高句骊县(治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兴京老城
见“和硕特南左翼中旗”(145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哈尔萨卫。嘉靖(1522—1566)间设。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维吾尔意为“团结”、“联合”,是本族自称。主要分布于新疆,以南疆为最多,少数散居于湖南桃源、常德等地。全国总人口7214431人(1990)。先民为公元前3世纪丁零、北魏时的高车、敕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歹都王。※脱懽子,※也先汗弟。明景泰五年(1454),瓦剌内讧,与赛罕王设计毒杀阿剌知院次子。也先被杀后。率众西走哈密,投奔其姐哈密忠顺王母弩温答失里。天顺三年(1459),遣使
古代中原人对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的习称。古史有关四裔记载多用之。《三国志·挹娄传》:“无大君长,邑落各有大人”。《旧唐书·室韦传》:“其国无大君长,有大首领十七人,并号‘莫贺弗’”。《续通典》记辽代的铁骊
参见“江卡”(883页)。
?—1459明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干把猪。贵州东苗十三番人。苗族。天顺二年(1458),遭旱灾饥馑,因不堪官府苛敛,率龙里(今龙里),新添(今贵定)、八番(今贵阳)、平越(今福泉)等地数万苗族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