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系指解放前每年由青海往西藏拉萨等地经商的20—30家行商,为驮运货物而结成的骡马商队,最多时有骡马3—4千匹。除驮运内地出产的绸缎、布匹、酒、醋、红枣、挂面等物品外,也有一部分骡马在西藏出售。
①民市的别称。包括官市结束后民间的自由贸易、月市(小市)等集市贸易以及贡使在馆驿与民间的贸易等,详“民市”(666页)、“月市”(373页)、 “贡市②”(993页)。 ②指被统治者禁止的私下贸易。中
蒙古人使用的拼音文字。其字母表源于回鹘文,包括5个元音字母和14个辅音字母。字母在词首、词中、词末有不同的变体,从上到下以词为单位连写。行款是从左往右竖写。字母的数量、形体、拼写方式等早期与回鹘文基本
仡佬族传统工艺品。用羊毛织成的一种羊毛布。每年仲春剪下羊毛,手工纺成细线,可织出各种花纹的毛布料。因投放白腊场销售而得名。可作为制做大衣的用料。有些花纹可使布面起花,布里平板。盛行于贵州大方县等地。现
见“立山卫”(621页)。
见“和卜罗卫”(1448页)。
?—1271察合台汗国第六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曾孙,也孙都哇之子。初随从忽必烈汗。至元二年(1265,一说三年),奉忽必烈命归汗国执政,废斡儿干纳擅立之木八剌沙,自立为汗。背叛元廷,夺取元
见“费雅喀”(1771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正明年号。?—1094年。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