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藏语音译,意为“办事员”。原西藏地方政府五品僧俗官职名。西藏小世家子弟,在仔康附设机构受训后,初任政府职务时,照例先任此职。经一定时期习练和考核后,也能调任小※宗本(“宗”相当于内地县,“宗本”为县级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古城名。又称巴尔库勒城。位于新疆巴尔库勒淖尔(又称巴里坤湖)东南,以水名城。雍正九年(1731)岳钟琪创筑。城周8里2分有奇,高2丈(一作1.9丈)。有4门:东承恩、西得胜、南沛泽、北拱极。四周有瓮城
见“火落赤”(393页)。
地名。旧称洮州。即今甘肃临潭县。位于甘南州东部。古为洮阳城,晋惠帝时置洮阳县,属狄道郡,后为诸羌所据。隋代于此置临洮郡。唐置临潭县,以河源九曲之地予吐蕃,作为金城公主汤沐之所,吐蕃继而攻取河州、洮州,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初封骠骑大将军。嘉平二年(312),封济南王。继拜征西将军,筑西平城(位平阳西,今山西临汾西)以居。麟嘉三年(318),
明代彝族文物。碑刻于明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彝文、汉文两块碑分开并立,彝文碑上刻彝文1922字,汉文碑上刻汉文2364字,是现今发现的镌刻彝文最多的碑石。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
见“费雅喀”(1771页)。
?—1219金朝末期将领。本名老斡。契丹族。懿州胡土虎猛安人。早年为护卫十人长、太子仆正。迁同知武宁军节度使事、宿直将军、器物局使。以造马鞍亏缺,章宗宽赦其罪,改左卫将军,迁左副点检。明昌五年(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