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旧时满族萨满教祭祀活动。各姓以祭神为至重,凡富贵、士宦之家皆供奉神板。其制一般长1.5尺,宽1.8尺,通常于室内西墙和北墙上各供一块,所供之神有观世音菩萨、伏魔大帝、土地神、灶君等,有位无像。板上有满
见“阿里克”(1208页)。
西夏桓宗李纯祐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康熙四十四年(1705)置。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继徙推河。雍正九年(1731),迁居锡喇木伦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推河。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牧
?—1863清咸丰朝广西壮族反清首领。又名元清,绰号长腰四。广西新宁州(今扶绥县)渠卢村人。咸丰元年(1851),曾被指控“代贼销赃”被捕入狱。未几,越狱逃脱,潜回渠卢村,组织“全胜堂”,竖旗聚众,武
?—704?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步真子。初任步利设。垂拱二年(686),任右玉钤卫将军兼濛池都护,袭继往绝可汗,统弩失毕部。天授元年(690),率部六万余众徙居内地,入朝,拜左卫(一作右卫)大将军
古印。已收存者有8颗。其中7颗是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一为五十年(1785)颁给。前7颗形方,边厚10. 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 5厘米。边镌有汉文“乾隆肆拾年玖月 日
清代门巴族首领。原西藏地东宗(相当内地县,今墨脱)第十一任(1911——1913)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时逢清军进剿波密,遂支持清军,设计诱杀因兵败逃往地东宗的噶朗王及其随员。后被噶朗王复仇势力所杀。
见“李国昌”(1036页)。
见“余覩之叛”(1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