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克
突厥语称号。其品级次汗一等,意为“王”。如12世纪30年代,※东部喀喇汗王朝首都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为西辽※耶律大石所占据,其汗伊卜拉欣被降封为“土库曼伊利克”,意为“土库曼王”,成为西辽附庸。
突厥语称号。其品级次汗一等,意为“王”。如12世纪30年代,※东部喀喇汗王朝首都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为西辽※耶律大石所占据,其汗伊卜拉欣被降封为“土库曼伊利克”,意为“土库曼王”,成为西辽附庸。
见“宇文毓”(899页)。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
唐代渤海王国乐曲的总称。乐谱皆已失传。据日本古籍载,日本圣武天皇天平十二年(740,渤海文王大兴三年,一作四年),渤海使已珍蒙在日本演奏“本国乐”,引起日本朝廷重视,不久即派内雄专赴渤海学习,渤海乐遂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唐代设置于陇右地区的军政机构。高祖武德七年(624),以凉州总管府改置,督凉、肃、甘、肃、瓜、沙、伊、芳、文8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废为神乌县。高宗总章元年(668)复置。咸亨元年(670),升
?—1737清朝大臣。满州正白旗人。姓他塔喇氏。初由官学生补工部笔帖式。康熙三十九年(1700),受命监修减水坝。以缓武清县筐儿港水患。补工部主事。五十年(1711),监修引河前崖及减水坝前等各项水利
辽代将领。又作奚和朔奴、奚王和朔奴。字筹宁。奚可汗后裔。辽景宗保宁(969—979)年间,为奚六部长。乾亨四年(982)九月,迁南面行军副部署。圣宗统和四年(986),率军南下抵御宋太宗北伐,在燕南大
见“阿沙”(1192页)。
书名。广西地方志书。近人邓赞枢(时任县长)、梁明伦(前任县长)等修纂。不分卷数。民国三十四年(1945)成书。共10篇,计有地理、人口、社会、县地方行政、经济、文化、前事、杂记、党务、抗战事迹等。是县
即“段明”(16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