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哈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见“贺兰部”(1776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伊犁条约》、《圣彼得堡条约》。1878年(清光绪四年),清廷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俄国谈判归还伊犁问题,崇厚在俄国胁迫下,与俄国签订不平等的《中俄伊犁条约》,舆
吐谷浑王族慕容威字。见“慕容威”(2437页)。
1740—181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宜轩。大学士温福子。监生出身。乾隆四十五年(1780),擢内阁学士。五十二年(1787),授陕甘总督。五十六年(1791),清军征廓尔喀,道出西宁,
西夏仁宗朝党项人起义领袖。见“蕃部起义”。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按照各地区人口的疏密、能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4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2将。演习即为大府主将,演览为副将,掌管本府乡兵的调派、训练、兼理行政事务。
见“白霫”(596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藏语音译。西宁管辖40族之一,即雍正时(1723—1735)达赖宣抚的阿里克40土司中的阿里克部落。原驻可可乌苏。东至多尔宗与察罕诺们汗界,南至纳克溪、色特尔布木,西至厄林汤奈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