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腰
见“巴岳特”(410页)。
见“巴岳特”(410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参见“砍戛”(1614页)。
即“戈什哈”(283页)。
清末新疆叶尔羌农民暴动领导人。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同治元年(1862),因不堪阿奇木伯克阿克拉依都的无理摊派,向当地政府请求免除,遭到阿奇木伯克毒打,遂率当地维吾尔族农民暴动。因叶尔羌参赞大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大德三年(1299),世祖弟阿里不哥子玉木忽儿受封。
渤海王国置。因近湄沱湖(今兴凯湖)而得名(郿与湄,或说相通,或说郿为湄之误)。为安远府所辖4州之一。州治故址一般认为在今兴凯湖东,一说为朝鲜平安道之买州。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似未被迁往他地,后成为辽代女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县)。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族地置阿昔洞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参见“阿昔洞簇长官司”(1248页)。
西晋元康(291—299)初,分弋阳国置,治所在西阳县(今河南光山县西南)。永嘉(307—313)后,随县移治今湖北黄冈县东。东晋改为西阳郡,治在西阳县(湖北黄冈东)。隋开皇(581—600)初废。※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