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
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营的方式,是区别封庄园制经济与地主制经济的主要标志之一。
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营的方式,是区别封庄园制经济与地主制经济的主要标志之一。
见“巴勒滚”(412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完颜隈可(一作偎喝)受封。天德二年(1150),与其母太祖妃萧氏同被杀。大安元年(1209),卫绍王完颜永济,封子6人为王,中有任王。
见“敖洛克腾”(1795页)。
即“乞伏乾归”(125页)。
见“西部哈萨克”(710页)。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见“撒秃河卫”(2495页)。
元符年间北宋进攻河湟唃厮啰政权的战争。元祐八年(1093)十月,宋哲宗亲政,次年4月改元绍圣,以示“绍述”(继承)神宗复河湟取西夏之遗志,遂以应接初立之吐蕃王子溪巴温和抚慰邈川(今青海乐都)附宋诸部首
书名。清洪钧撰。20卷。钧于光绪十三年至十六年(1887—1890)出任驻俄、德、荷、奥公使,得俄人贝勒津所译※《史集》及多桑所著《蒙古史》等,命使馆职员译为汉文,据以与汉文史料相参证,著成此书。其体
书名。刘献廷撰。5卷。该书述清初史事多有考证,所记八旗制度以八旗兵饷为最详。有《畿辅丛书》、《功顺堂丛书》等本,1957年中华书局出版汪北平、夏志和点校本。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