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巴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湟中县西南临近鲁沙尔之上新庄、大源、盘道、大才一带。清代称塔尔寺族,民国时称金塔乡,解放后曾改为金塔藏族自治乡。相传是雍正(1723—1735)间,罗卜藏丹津叛乱被平息后划归塔尔寺管辖的属民所组成的部落。不向清政府纳粮支差,仅向塔尔寺交租粮和草,并服劳役。塔尔寺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部落成员宗教信仰、婚丧习俗、纳粮支差、纠纷词讼、礼佛布施、儿童入寺为僧等事,均须按寺院规定执行,违者惩罚或驱逐出部落。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湟中县西南临近鲁沙尔之上新庄、大源、盘道、大才一带。清代称塔尔寺族,民国时称金塔乡,解放后曾改为金塔藏族自治乡。相传是雍正(1723—1735)间,罗卜藏丹津叛乱被平息后划归塔尔寺管辖的属民所组成的部落。不向清政府纳粮支差,仅向塔尔寺交租粮和草,并服劳役。塔尔寺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部落成员宗教信仰、婚丧习俗、纳粮支差、纠纷词讼、礼佛布施、儿童入寺为僧等事,均须按寺院规定执行,违者惩罚或驱逐出部落。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宾阳、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米酒和鸡肝、鸭肝、猪肝、羊肝等为原料,先用瓦罐把米酒煮开,将煮熟的肝类切成薄片,放少量于酒杯中,再将烫酒注入杯中
清官署名。内务府武备院设,为皇帝披挂铠甲。设司函长1人(函,指护身铠甲)、副司函长1人,下置司函※拜唐阿(执事人) 5人、承应人6名。逢皇帝出巡、狩猎或阅兵,御用甲胄例由武备院预备装运随行。需穿甲时,
即七蕃。见“五姓蕃”(263页)。
即“倭赤”(1888页)。
唐代葛僚人暴动首领。戎州泸州(今四川泸州、宜宾一带)人。葛僚族(今仡佬族先民)。大中十三年(859),因官吏贪婪,民不聊生,葛僚族人民怨恨,起而暴动,拥其为王。攻城池,杀官吏。后遭刺史刘成师诱降,部众
即“敖约克”(1795页)。
?—1582哈萨克汗。又译契戛依。※贾尼别克汗孙,贾迪克速檀之子。明万历八年(1580),堂兄弟哈克那札尔汗及子被塔什干巴巴苏丹杀死后,继汗位。1580—1582年在位。为报前怨,与布哈拉可汗阿布多拉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彭康”(21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