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见“边坝”(655页)。
见“术不姑”(490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1861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西部。向属西藏地方达巴宗管辖。为西藏地方一个边防要地和交通孔道。达巴宗政府每年派人驻守。守卡人员除守卫边境外,还负责对过往商旅、羊群进行登记、检查、收税及排解纠纷、维持治安
①军制。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唐在鲜卑拓跋部故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设振武军节度使,军政合一,镇守该地并防御※突厥、※回纥等游牧民族。唐亡,其管辖区相继被西突厥沙陀部、契丹族占据。
见“庄敬皇后”(878页)。
即“由屯”(564页)。
见“越赕骏”(2191页)。
1856—?清光绪年间苗族抗法斗争首领。又作项从周。苗名年四,亦名项四。云南麻栗坡猛洞野猪寨人。苗族。少年习武,力举百斤。秉性刚正。因猛洞常遭法国侵略者凌辱和武装骚扰,并强迫猛洞各族人民缴纳赋税和服劳
见“耶律淳”(1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