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良合惕
即“兀良哈”(108页)。
即“兀良哈”(108页)。
?—1704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噜思奇布次子。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杜棱郡王。十四年(1675),拒附察哈尔部布尔尼叛,告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173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贝勒※和啰理第三子。康熙四十三年(1704),娶和硕格格,封和硕额驸,赐第京师。四十八年(1709),袭父爵。五十四年(1715),以准噶尔部策
金陵墓名。天会十四年(1136),熙宗追谥※完颜函普为景元皇帝,庙号始祖。皇统四年(1144),号其陵墓曰光陵。原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附近。正隆元年(1156)十月,迁葬于中都大房山(今北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河瑞元年(309),封鲁王。次年,父临终前,委为尚书令,受遗诏辅政。与齐王刘裕、北海王刘乂并称“三王”,总强兵于内
见“巴里坤城”(414页)。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在集体捕鱼时,先要卜卦,判定有所收获时,才统一行动前去渔区。届时在巫师主持下,先取32粒石子,随意分成三堆排成一字,然后每次在各堆取出两
见“贡觉”(993页)。
见“舍利”(1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