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钱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清代所设的兵防哨所。①边地卡伦,置于东北、蒙古、新疆等要隘处所,设官兵守望,以时传报要情。平日,登城了望;紧急时或阴晦天,令分遣远哨。其官兵,各隶相关地区的将军、大臣,由其派员加以巡查。乾隆(1736
毛南族民歌的两种形式。一般单独称为“比”或“欢”。因其后分别带有“罗嗨”、“罗喂”的衬词,故统称为“比欢”或“罗嗨罗喂”。“比”可以分为“比条”、“比单”、“比早”和“比三纽”四种,有七言、六言、五言
唐代六诏之一邆赕诏王。乌蛮。为见于史载的邆赕诏第一世王。※浪穹诏王丰时之弟。原与兄皆居于浪穹诏(今云南洱源县一带),后袭有澄赕诏(今云南洱源县东南邓川),自为一诏。后被唐监察御史李知古杀害,子咩罗皮继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阿尔根部”(1221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明代藏区土司名。“毕力术江”一作“必立出江”。宣德九年(1434)四月置。治所在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境。时明赴乌思藏的使臣常经过该地,其头目管着儿监藏等迎送有礼,且遣人来朝入贡,宣宗嘉之,遂立卫给以印
见“项崇周”(1569页)。
元朝十四道牧地之一。世祖忽必烈时期建置,隶太仆寺。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马匹。地在贝加尔湖以西,安加拉河、勒拿河上游。以其地居火里(又作豁里)、秃麻(又作秃马惕)部人,故名。太胜忽儿曾执掌其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朵儿必河卫均作都尔弼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