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本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青海玉树第一代囊谦王。藏族。宋淳熙二年(1175),与康区巴绒噶举派僧人勒巴尕布投南宋,往四川黎州(今汉源),请官府颁发管领土地及建佛教寺院的文册,久之,遂为囊谦部落土官。他返回囊谦后,在今香达镇建巴
1219—1273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五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原名匋两竜。傣族。※匋陇建仔之子。南宋宝祐五年(傣历619年,1257),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与宋朝建立联系,受赐刀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中南部,顺治十年(1653)置。境域东西150里,南北120里。东至凤城,西至锦州府广宁县。晋、隋属高句丽。唐属盖州。辽置海州南海军,属东京道。金为澄州。元属辽阳路。明置海州卫,隶辽
即“李师古”(1031页)。
渤海王国属部首领。唐元和四年(日本大同四年,809),随和部少卿高南容赴日告丧并聘问。翌年(日本弘仁元年)四月,事毕返归,途中于五月独脱身留越前国,被日方安置越中国给食,并派史生羽栗马良与司语生等从其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1部。一作屈设。《新唐书》接郡利部后称,“东北行十日得窟说部”,史界对“东北行”是指从郡利部还是黑水部理解不一,故所在今有众说,一般认为约居住在今库页岛北部地区(一
县名。在青海西宁市北部,湟水上源北川河流域。秦汉之际为匈奴右地。汉武帝时属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左右,设长宁县,属西平郡管辖。十六国至隋初为吐谷浑地。唐为吐蕃所据,后归唐,由张议潮统辖。北宋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见“简献皇后”(2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