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元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根,诏量加服色酬赏。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根,诏量加服色酬赏。
西夏文契约。手写,行书。1页13行。正文7行,记西夏光定未年(1223)四月二十六日党项人耶和小狗山向另一党项人合讹阿金刚借3石谷物,至同年八月一日须还4石5斗,即3个
汉代地名。隶西河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一度为南匈奴单于庭。自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附汉,于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先后建庭于五原西部塞80里处及云中,冬,徙居
1520—1592※叶尔羌汗国第三代汗。※拉失德汗次子。1560—1592年在位。在位期间,继续加强汗权,抑制蒙古游牧军事贵族势力,强调法制,关心一般穆斯林的切身利益,惩治高利贷。每星期有两天公开接见
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达”,满语“长官”之意。为管理寺庙的喇嘛。地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蒙古各寺庙所设达喇嘛数目多寡不同,以其职务繁简而定。大寺按科分设札仓,管理札仓者常为达喇嘛。中等寺庙一
见“丙兔”(493页)。
见“慕容宝”(2437页)。
见“公廨”(324页)。
白族历史故事。取材于唐代南诏王皮罗阁统一六诏的历史事件,经历代口传者不断创作和艺术加工而成,广泛流传于今大理白族自治州的白、彝、傈僳、回、汉等民族中。内容主要描写南诏王皮罗阁欲吞并其他五诏,以六月二十
见“阿悉结”(1216页)。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