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初级学位。凡入寺学习诵经讲经之徒众,经10年学习期满,举行结业典礼,即可获此学位。以后仍可继续深造,或在寺中担任较低的职务。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称台失哈不害。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八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以北,在山西新平市与明互市。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挥佥事。
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1564—1611又作速尔哈赤、素尔哈齐。后金国创始人之一。满族。爱新觉罗氏。塔克世第三子,清太祖※努尔哈赤同母弟,喜塔喇氏所生。青少年时期,因继母寡恩,常与其兄外出谋生。后为建州各部统一,抵御叶赫等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一作达思蛮长官司、达司蛮长官司,永乐五年(1407)三月置。地在杂谷寨安抚司西50里,即今四川理县境。初命当地僧人其卜为副长官,并赐印及冠带、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三月,遣人
见“阿难答”(1216页)。
见“罗桑图登却吉坚赞”(1426页)。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667吐蕃王朝大伦(大臣)。又作薛禄东赞、蒆禄东赞;藏籍称噶尔·东赞宇松。蒆氏,一作薛氏。不识文记,性明毅,善用兵,参与吐蕃军政大计,“吐蕃之并诸羌,雄霸本土,多其谋也。”吐蕃首次清查田亩,划分奴
努尔哈赤夺取明沈阳、辽阳的战争。后金天命六年(1621)三月初十,努尔哈赤统大军直取沈阳,明守城总兵官贺世贤中努尔哈赤诱敌出城决战之计,统领亲兵千员出城迎战,全军覆没,贺世贤战死。后金军乘机夺取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