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赋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209—248高句骊国第十一世王。小名郊彘。山上王※延优子;母原为村女,与延优私遇,生位居后入为“小后”。三国魏太和元年(227)父死,即位。前期与曹魏不仅有使臣往来,且在青龙四年(236)斩孙吴通聘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
明代哈密※哈剌灰首领。初为平章,与千户拜迭力迷失、舍人迭力迷失虎力等共管哈剌灰。成化年间(1465—1487),哈密为土鲁番攻占后,率众居苦峪城(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东南)。弘治七年(1494),被明
拉祜语音译,意为“老姑娘”。详见“敲哈毛”(2462页)。
唐初吐谷浑之一部。唐贞观九年(635),唐廷遣李靖等率军击败吐谷浑,西路军进逼且末一带(塔里木盆地东南),吐谷浑王※伏允及其次子退走于阗,转迁鄯善,以鄯善为中心,成为西部吐谷浑,后附于吐蕃。参见“吐谷
藏语音译,意为“花朵”。县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南部。雅鲁藏布江纵贯其境。县人民政府驻墨脱村。旧设宗(相当内地县)。约清光绪七年(1881)由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噶朗王建宗并委派宗本(相当内地
见“玛木特·额敏”(954页)。
即“温得”(2281页)。
1012—1097宋代西藏著名佛学家。藏传佛教噶举派创始人。西藏洛扎渠切的卓卧垅北萨村人。藏族。旺久约色幼子。自幼聪颖好学。初名达玛旺久,12岁由师父取名却吉罗追(法慧)。15岁到芒卡莫古垅寺从卓弥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