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敷
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嘉平二年(312),封勃海王。又拜大将军。建元二年(316),被郭猗、靳准诬陷与皇太弟刘乂共谋作乱。以中常侍王沈矫弄诏旨,诬陷忠臣,结党擅权,与河间王刘易上表弹劾,请罢官治罪,因相国刘粲作梗护沈,未果。以刘聪刑赏紊乱,数切谏,均遭拒,受聪斥责,忧愤而卒。
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嘉平二年(312),封勃海王。又拜大将军。建元二年(316),被郭猗、靳准诬陷与皇太弟刘乂共谋作乱。以中常侍王沈矫弄诏旨,诬陷忠臣,结党擅权,与河间王刘易上表弹劾,请罢官治罪,因相国刘粲作梗护沈,未果。以刘聪刑赏紊乱,数切谏,均遭拒,受聪斥责,忧愤而卒。
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世宗第三子完颜永功(本名宋葛)受封。永功涉书史,好书画。大定二十五年(1185),判大宗正事,以修书与彰国军节度使为所识应州僧人请托,有过,解职。未几,复职。后又以曲庇家奴,改判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书名。清富俊著。嘉庆四年(1799)成书。不分卷,列城池、官职、外藩、事宜、仓库、军台、卡伦、屯田、游牧、牧厂诸门。史料多取之档册,体例仿《新疆事宜》。是研究科布多地区部落、旗佐、驻防、屯牧配置的珍贵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见“都老”(1813页)。
见“金牌信符”(1478页)。
元末明初贵州乌撒府女土官。彝族。元末为乌撒府右丞。明洪武十四年(1381),集结土兵于赤水河(今贵州毕节县北赤水河),抗拒傅友德、胡海洋所率明军之推进,不敌,败遁。十五年,督部众再攻明军,复败,损折土
吐蕃本教高僧。据本教史籍《古代吐蕃缘起之要义论》载,在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已有本教(一说始于其子木赤赞普时),赞普御前设护身本教徒“古辛”为侍者,被誉为“智慧因本”。他为聂赤赞普御前第一位护身本
见“北魏律”(5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