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罗沙
见“别里沙”(1069页)。
见“别里沙”(1069页)。
约在唐代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期间形成,初为父系,以所谓“父民六族”为最早。随着父系权力的加强与发展,氏族制的确立和巩固,逐渐形成强大的世袭性的家族及家族名称,子孙承袭,以家族名称冠于姓名之
蒙古语对山泉之称呼。后引申为发源于山泉之小河流称呼。清代汉籍文献多载之。如什巴尔台布拉克、赛喇木布拉克、雅玛图哈布齐勒布拉克、古尔班努库尔布拉克等。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至今仍有些河流袭用此称,如沙
?—391十六国时期翟魏创建者。中山丁零人。※翟真从兄(一说为子)。原驻守鲁口(今河北饶阳县南)。东晋太元九年(384),为后燕慕容农击败,退屯无极(今河北无极县)。继遭慕容麟、慕容农合兵袭击,单骑奔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马台河、鄂尔浑河、翁金河。东至鄂尔浑河,南至布尔察克接军台,西至乌拉罕诺尔,北至济尔玛台。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素泰伊勒登受封
见“遥里”(2370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用金属制造的坚实铠甲。又称金甲。古已有之。王昌龄诗云:“黄沙百战穿金甲”。明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即以13副遗甲起兵。翌年,在翁科罗城一战中,项下受一镞,时所披锁子甲属此。锁子甲,也称
见“僾尼”(2249页)。
契丹部族名。以※奚族降民所置。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宫帐奴隶,由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设节度使管辖,隶南府,居望云县
参见“壮歌”(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