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乌守尔”(334页)。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齐里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有200余户。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通伊犁。距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300余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蒙古语音译。又译“农土”、“讷秃克”,突厥语称“禹儿惕”。《元朝秘史》释为“营盘”。《元史·特薛禅传》:“农土犹言经界也。”指某一社会单位平常游牧的地区,也有“屯营”、“住所”之意。蒙古国建立后,分赐
①古地名。四川灌县。原名都安,晋时属汶山郡,曾改为常安。晋元康八年(298),汶山兴乐县羌、胡起兵,与益州西夷校尉麹炳、牙门将孙眺战于常安。 ②陕西长安。晋太元十一年(386),羌人姚苌建立后秦,即帝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参见“駮马”(1782页)。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即“龙骥”(495页)。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