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役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著名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址在泉州城南。南宋绍兴元年(1131),回回商人纳吉卜,穆兹喜鲁丁创建。元至正九年(1349),金阿里重修。元人吴鉴著有《清净寺记》碑文,记载该寺兴建的缘起与伊斯兰教义,为现存
见“耶律觌烈”(1321页)。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一年(1378)设置。治所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故元茂州权知州杨者七及陇木头、静州、岳希蓬诸土官于洪武六年(1373)入朝贡献,与明朝建立关系。四川都司遣兵修灌县桥梁至陶关,
1877—1943近代新闻家。字伯年。天津人。回族。清末秀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被聘为天津《大公报》第二任主笔。曾撰文评击袁世凯。宣统三年(1909),自办《民兴报》,宣传鼓吹君主立宪,后又创办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曰小如者部,后人也将其与大如者室韦合称为如者室韦或如者部。《旧唐书》称其在※山北室韦北,所在今有三说:一称其与大如者室韦分布在今嫩江上游西岸支流甘河流域,或说在今呼玛河(旧作呼玛尔
县名。在青海西宁市北部,湟水上源北川河流域。秦汉之际为匈奴右地。汉武帝时属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左右,设长宁县,属西平郡管辖。十六国至隋初为吐谷浑地。唐为吐蕃所据,后归唐,由张议潮统辖。北宋
见“曲弥万户”(787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扑叉。来源于部名。居按出虎水(今黑龙江境阿什河)、斡泯水(今吉林伊通县境额里敏河)、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曷速河与益速河流域、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南海城、
辽及元代诸王、贵戚、勋臣所领有的俘户和私奴。一作头下户。《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视户数多寡,分置投下州、军、县、城堡,向本主及
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