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阿土把总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嵩食邑于勐阿。成化六年(1470),勐遮先钪亮派子刀暹阇屯垦于此。传至叭古,于雍正七年(1729)因随征有功,授土把总职。传至召捧翁(又名诏真德翁),于宣统二年(1910)附刀正经为乱,革土职。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嵩食邑于勐阿。成化六年(1470),勐遮先钪亮派子刀暹阇屯垦于此。传至叭古,于雍正七年(1729)因随征有功,授土把总职。传至召捧翁(又名诏真德翁),于宣统二年(1910)附刀正经为乱,革土职。
后赵新兴王石祗年号。350—351年,凡2年。
蒙古国将领。又译阿刺黑。八邻部人。原为泰赤乌部塔儿忽台属民。宋嘉泰二年(1202),泰赤乌部兵败后,与父※述律哥图、弟※纳牙阿投归铁木真(成吉思汗)。以不忘故主,擒而又纵,深得铁木真赏识。随从统一蒙古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举行结婚仪式的第二天晚上,女方家要举行迎亲晚会,由“奥父”(迎亲爹)、“奥母”(迎亲娘)主持,目的在于活跃婚礼气氛。新郎的男女朋友也前来参加,并
又作世佐领。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八旗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其首领,为世职官之一。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起至清入关后,其来源有:(1)率领族、属人丁归附者,即以其人丁编设佐领,令率领人或其子孙为管理者。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傈僳语音译,即“牧羊调”。傈僳族民间叙事长诗。世代口头相传,为傈僳族口头诗歌中流传很广的优秀作品之一。叙述旧社会男女青年翻山越岭,寻找牧场;在风霜雨雪里牧羊、剪羊毛、纺羊毛、织毯的劳动生活。以真切动人
1839—1893清朝大臣、史学家。江苏吴县人,字陶士、号文卿。同治(1862—1874)年间中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出督湖北学政,历典陕西、山东乡试,继迁侍读,视学江西。光绪七年(1881)任内阁
书名。清初官修满文编年体史书。额尔德尼、达海、库尔缠等奉敕撰。凡180册。起清太祖努尔哈赤丁未年(1607),迄清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依年、月、日顺序编写。此版本内缺天命七年(1622)七
1567—?明代西藏察木多地区帕巴拉呼图克图三世。又名索南朗杰。藏族。出生于隆布上部。于康区南部、波密、察木多、八宿等地传经说法。屡应丽江土司邀请,往来于芒康、迪庆间,弘扬佛法,曾一度长驻芒康。后被任
契丹早期官职名。为执法官。于开国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始设。由戚族萧敌鲁(?—919)五世祖胡母里为首任,并世袭。契丹开国后,未再见设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