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都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派人入贡,受款待与封赐。宣德三年(1428)九月,长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贡,受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与北定诸族聚众截路,杀掠官军,反抗地方统治者的压迫,为总兵官都督陈怀等镇压。长官司长官世代袭替,依定例入贡。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派人入贡,受款待与封赐。宣德三年(1428)九月,长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贡,受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与北定诸族聚众截路,杀掠官军,反抗地方统治者的压迫,为总兵官都督陈怀等镇压。长官司长官世代袭替,依定例入贡。
德昂语音译,亦作乖格鸠。旧时云南德昂族由父权大家庭向个体家庭转化中的一种家庭形态。德昂族父系大家庭瓦解后,各小家庭并不随之建立单户住宅,仍由有亲属关系、经济独立的2—3户或4—5户小家庭共同建筑一幢大
1377—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宣德三年(1428),战败堂弟※刀典自立,任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曾助明军征麓川思氏政权,并将逃至勐泐(景洪)的麓川首领一人
明朝官员。蒙古族。元朝旧臣。通蒙古文书。明永乐(1403—1424)时,由都指挥李贤(蒙古族)荐举于明成祖,任教习翻译。洪熙元年(1425),因积年辛劳,由吏部尚书蹇义上报,升鸿胪寺右丞。
?—1703清朝亲王。清世祖※福临次子。康熙六年(1667),封裕亲王,参与议政。十一年(1672)十二月,疏辞,获允。二十二年(1683),扈从太皇太后幸五台,至长城岭而还。二十九年(1690),以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
见“上京”(114页)。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隶四川播州宣慰使司。治所在今贵州瓮安县东北。宣德七年(1432),所属谷撒等41寨少数民族举众反明,为总兵陈怀征服。景泰三年(1452),臻、剖、五坌等地苗民与草塘、
?—1659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世居胡尔海地方。天命十年(1625)归附,从太祖征瓦尔喀有功,授备御世职。天聪元年(1627),以噶布什贤(前锋)章京从征明锦州。九年,叙功,加世职一等。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