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征事迹
书名。明袁彬撰。1卷。彬。字文质,江西新昌(治今宜丰县)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南扰,时宦官王振擅权,挟英宗北征。彬以锦衣卫校尉扈驾从征。“土木之役”与英宗同被瓦剌军所俘,随侍左右,次年,与英宗同被送归。是书记其与英宗被俘后,随瓦剌军北徙、南返的经过及在瓦剌之遭遇。对也先为人处事也有所披露,并涉及瓦剌部众社会生活习俗等。有《纪录汇编》本等。
书名。明袁彬撰。1卷。彬。字文质,江西新昌(治今宜丰县)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南扰,时宦官王振擅权,挟英宗北征。彬以锦衣卫校尉扈驾从征。“土木之役”与英宗同被瓦剌军所俘,随侍左右,次年,与英宗同被送归。是书记其与英宗被俘后,随瓦剌军北徙、南返的经过及在瓦剌之遭遇。对也先为人处事也有所披露,并涉及瓦剌部众社会生活习俗等。有《纪录汇编》本等。
参见“山哈”(118页)。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参见“土默特部”(70页)。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见“布努”(462页)。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丘夫的谥号。亦称小解朱留王。丘夫于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继位,孝武帝太元九年(384)死,葬于小兽林,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元代闽、浙地区畲、汉农民起义军别称。起义军剪发文面,意效佛家苦行以号召。元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闽北畲、汉农民在黄华领导下,拥众达几十万人,义军举事即以此相称。
宕昌羌国王。梁虎子(一作彪子)之子。父卒,即位。虎子弟羊子欲借吐谷浑兵夺位,其遣使求北魏。魏献文帝拓跋弘诏武都(今甘肃武都东南)镇将宇文生统兵击退羊子,复其王位。死后,子梁弥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