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元公主宫殿。位于鱼儿泊(又作鱼儿泺、达里泊,即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弘吉剌部世居该地。以公主下嫁建宫。《元史·特薛禅传》称:“弘吉剌氏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公主”,蒙古公主下嫁该部甚多,不知为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契丹早期部落名。唐初内附。据《新唐书》,武德二年(619),唐以其部置辽州,初治燕支城,后徙治营州城。贞观元年(627),唐改辽州为威州,治良乡之石窟堡,隶幽州都督府,领契丹内稽部户。
即“乌珠留若鞮单于”(353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即“眩人”(1866页)。
?—1732蒙古喀尔喀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额尔德尼阿海长子。康熙五十年(1711),父卒,袭土谢图汗位。五十一年,至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为备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
我国台湾高山族阿眉斯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12万,包括台东县东北部的台东镇,鹿野、池上、东河、长滨、关山、成功、卑南等;花莲县东部的花莲市,新城、吉安、寿丰、凤林
即“赤盏合喜”(10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