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新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地清册》和《庄园册》中有登记。租额分活租与定额分成租两种。其中将所收粮食除去种子后,主佃对半分的,称为“藏协”;庄稼成熟后,不扣除种子,在田间连秸杆对半分的,称为“茶协”。定额分成租,系事先规定租额,不管年景好坏,均照数缴纳。正常年景,租额约占粮产量的三分之一或稍多。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地清册》和《庄园册》中有登记。租额分活租与定额分成租两种。其中将所收粮食除去种子后,主佃对半分的,称为“藏协”;庄稼成熟后,不扣除种子,在田间连秸杆对半分的,称为“茶协”。定额分成租,系事先规定租额,不管年景好坏,均照数缴纳。正常年景,租额约占粮产量的三分之一或稍多。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18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江宁将军万福之子。由官学生补内阁中书,迁侍读,历御史。乾隆五十年(1785),擢镶白旗蒙古副都统,累迁兵部侍郎。奉命赴山东、湖南、湖北、河南审定刑狱,均称旨,调户部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古地名。亦省称安市(《新唐书·高丽传》将安市城与安市记为二地,疑误)。名袭用汉辽东郡安市县旧称。故址一般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东南营城子(一作英城子山城),但说法不一,或说在该省营口县东南汤池镇;旧说在东
战国初魏文侯的大臣。亦作翟黄。出身于翟族。作为文侯的谋臣,克尽职守,善于发现人才,曾多次向文侯举荐贤才。以名将吴起为西河守,使秦兵不敢东向;以西门豹为邺令,开西门豹渠,引漳河水灌溉邺田,使魏国大治;文
?—464后仇池国君王。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盛次子。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受宋封冠军将军。元嘉六年(429),兄杨玄卒,扶立侄杨保宗,旋废保宗自立,号都督雍凉诸军事、秦州刺史、平
金代女真语,汉意为“釜”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
1617—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室利稣坦玛之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父卒,嗣职。明亡,向清朝献金归顺。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
即“贷勃山”(1700页)。
见“三娘子”(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