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特普扎布
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团混战,无人收贡,又将贡品送至西安,获清政府重赏。升为牛群旗正总管。不久,封为达里冈崖牛羊群三旗总管。1912年在达里冈崖战斗中被蒙古军捕获,入狱。1915年出狱。1916年任明安牧场场长。1917年任中华民国蒙藏院副院长。1936年任察哈尔盟盟长。1939年至1944年前后,任蒙疆自治政府政务院院长。
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团混战,无人收贡,又将贡品送至西安,获清政府重赏。升为牛群旗正总管。不久,封为达里冈崖牛羊群三旗总管。1912年在达里冈崖战斗中被蒙古军捕获,入狱。1915年出狱。1916年任明安牧场场长。1917年任中华民国蒙藏院副院长。1936年任察哈尔盟盟长。1939年至1944年前后,任蒙疆自治政府政务院院长。
书名。亦译《心箍》。元成宗时(1294—1307)蒙古语言学家搠思吉斡节尔撰。作者精通蒙古语、畏兀儿语、吐蕃语(藏语),研究过巴宁、陀密桑巴塔、萨斯迦班底达·公哥监藏等梵藏学者的语言学理论、对畏兀儿体
?—约167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纳喇氏。顺治十五年(1658),任三等侍卫,后迁二等侍卫、秘书院学士。康熙八年(1669),迁副都御史。九年,疏请划一官员罚俸制,无论升降均罚现任俸。授陕西巡抚
苗族反暴政组织。苗语称“布将帅”。民国三十一年(1942),湘西永绥县(今湖南花垣)民乐乡盐井寨苗族以“做善事,替世人解除疾病痛苦”为号召,组织苗族男女老少,崇奉上天的七仙姐,参加操练及传授“仙法”。
白族的自称,参见“白族”(596页)。
见“定州丁零”(1528页)。
西夏党项人对汉人的称谓之一。西夏语第一字“布”意,第二字“衣”意。两字当为“穿布衣服的人”,以区别“衣皮毛、事畜牧”的党项人。
224—270高句骊国第十二世王。东川王※忧位居子。三国魏正始四年(东川王十七年,243),立为太子,东川王二十二年,父死,即位。在位期间,曾以精骑大败魏兵于梁貊(疑是汉籍中之“小水貊”)之谷。在位二
见“耶律敌鲁”(1318页)。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所设撒刺儿卫同作沙兰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