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1628—1651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礼烈亲王※代善孙,多罗克勤郡王岳讬次子。顺治元年(1644),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关,破李自成义军,追至望都。二年,封镇国公。三年,从肃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海西女真的别称。明人、朝鲜人称“忽剌温”、“火剌温”。清人称“扈伦”、“呼伦”。明初为海西女真,后为扈伦四部。朝鲜史所称“忽剌温归顺者”、“忽剌温兀狄哈”等,系指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女真。初猎于黑龙江,
契丹一种特殊的军队。《辽史·营卫志》称:“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宫卫制(即斡鲁朵制)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始创,宫卫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州县,为一特殊独立单位,宫卫中的军队称宫分军。一说宫分军为
元文宗图贴睦尔年号。1328年九月,即位于大都(今北京),改元天历。次年,让位于兄明宗和世㻋,明宗于正月即位于漠北,沿用此年号。八月,明宗暴死,文宗复即位,继续沿用此年号。至1330年五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马台河、鄂尔浑河、翁金河。东至鄂尔浑河,南至布尔察克接军台,西至乌拉罕诺尔,北至济尔玛台。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素泰伊勒登受封
即“乌古论镐”(340页)。
傣语音译,意为“官家的人”或“主子家内的人”。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封建领主制度下社会地位最低的农奴阶层。他们因各种原因丧失土地和人身自由而依附于各级领主,原先均属领主的家奴或仆从。后因人口不
吐谷浑王族慕容明号,因居乐州故名。见“慕容明”(2436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