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和对
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巴图子。顺治十一年(1654),袭父牛录章京世职。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湖广靖州,败敌二千余。进兵至贵州,随清军破敌三万余。十六年,还师,由水路至江宁,会同本地官兵击退郑成功军。十七年,进一等轻车都尉。康熙十二年(1673),授察哈尔提督。二十九年(1690),察哈尔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大败准军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峰附近,一说在克什克腾旗境)。军前授为参赞大臣。奉诏入准噶尔军,取噶尔丹降表,回军遇喀尔喀蒙古军来犯,力战阵亡。
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巴图子。顺治十一年(1654),袭父牛录章京世职。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湖广靖州,败敌二千余。进兵至贵州,随清军破敌三万余。十六年,还师,由水路至江宁,会同本地官兵击退郑成功军。十七年,进一等轻车都尉。康熙十二年(1673),授察哈尔提督。二十九年(1690),察哈尔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大败准军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峰附近,一说在克什克腾旗境)。军前授为参赞大臣。奉诏入准噶尔军,取噶尔丹降表,回军遇喀尔喀蒙古军来犯,力战阵亡。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河流名。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发源于札萨克图旗西北,集诸小水从札萨克图旗之西,曲折东流,水流分为两支,隔一沙洲,河水较浅,很多地方可以徒涉。流入洮儿河。清代沿河流域为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等游牧之
见“昆都力庄兔台吉”(1410页)。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古城名。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新城镇之东。吐谷浑据今甘肃临潭以西洮河流域时所筑。北周、唐至北宋先后属洮州或临洮郡。
金代北边诸部族之一。金朝曾在此设部族节度使。军兵事属西北路招讨司。明昌三年(1192),罢节度使,以招讨司兼领。
?—1876清朝将领。字瑞圃。满洲正蓝旗人。兀扎拉氏。道光二十二年(1842),考取内阁中书,迁侍读。咸丰八年(1858),官甘肃兰州道,调镇迪。同治四年(1865),参与镇压回民反清斗争,坐擅离职守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