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巴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即“板升”(1293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近代武术家、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训,研文习武,受业于沦州武术大师马万顺,擅长弹腿、六合拳、大红拳、十手拳、黑龙拳等,尤以“鬼推磨”绝技名噪一时,年30名列
见“尔朱兆”(579页)。
古地名。秦时南海郡治所。秦末至汉初,为南越国都(在今广州境),三国吴时改广州。汉以来,一直为外商海舶凑集之地。今有番禺市,是近年番禺县改,在广州市附近。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
见“源彪”(2404页)。
①(?—691)唐代后突厥汗国创立者。名骨咄禄,又作不卒禄、骨笃禄。※颉利可汗族人。阿史那氏。原为单于都护右厢云中都督舍利元英辖下首领,世袭吐屯啜(突厥官名)。※阿史那伏念反唐兵败后,其于唐永淳元年(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多哇玛囊地方。于夏琼寺和色拉寺杰扎仓求学,获拉然巴学位。后入下密院,拜赤·阿旺却丹等为师,以博闻强记著称。乾隆七年(1742),任夏琼寺堪布,维修小金塔。十三年(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