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户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元朝颁发的乘驿玺书。又称“御宝圣旨”。《元史·兵志四·站赤》:“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一般公事差遣皆凭之乘驿。以蒙古文字书写,上分别注明起马数目,从1匹至10几匹不等。通常由中书省奏准,颁发给诸王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充当东科尔。次年升任七品噶厦小仲译。二十五年(1899),升六品仁木营官。三十年(1904),晋升五品昔孜营官。谙熟营务,干练有为。三十三年(1907)
即“巴儿思阔山”(416页)。
见“伊秩訾王”(808页)。
?—1804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萨尔图克氏,尚书讷延泰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翻译书房翻译。二十六年(1761),调户都笔帖式。三十一年(1766),充军机章京。三十五年,(1770),
见“宇文毓”(899页)。
见“答里忽”(2239页)。
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怒等族的干栏式住房。其构造是:依山坡或土包竖立几十根木桩,上铺木板作地板,四周就着桩柱围上木板、楞木或编制好的竹蔑笆为墙,顶覆木板或竹篾笆、茅草。其中以木板或楞木为墙的称“木楞房”或
旧时撒拉族社会组织。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其来源,一说撒拉族始祖※尕勒莽有6个儿子,繁衍成6门(支派),长子和次子各有一妻一妾,多出两支,合为8户,逐渐形成循化街子地区的8个村庄,即上
即“由屯”(5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