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儿蛮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济尔玛泰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兀剌等10卫同时设立,在今内蒙古海拉尔市东海拉尔河支流威托海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济尔玛泰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兀剌等10卫同时设立,在今内蒙古海拉尔市东海拉尔河支流威托海河流域。
清朝大臣。字君锡。蒙古正黄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同治元年(1862),任甘肃布政使。六年(1867),赏三等侍卫,为驻藏帮办大臣。七年,升驻藏办事大臣。八年,整顿藏务。十年(1871),以
见“仆骨”(318页)。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清代碑刻。见“太平寺锡伯碑”(273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初任护军校。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围锦州,遇明经略洪承畴兵于松山,随内大臣伊尔登冲入敌阵,击败之。顺治元年(1644),以署护军参领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选庶吉士。四十一年(1702),充四川乡试正考官,迁侍讲。四十八年(1709),提督山西学政。五十六年(1717),迁侍讲学士、内阁学
亦称“族外婚”。一种从自己所属社会集团之外选择配偶的制度。发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发展演变流行至今。外婚制是氏族产生的前提和标志。最初由于分工和生存的需要,在自然选择作用下,原始血缘群体逐步由近及远排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