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魏晋时与鲜卑拓跋部保持朝贡关系之四方部落。史称“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共35姓(一说32姓),其中东方宇文、慕容2姓,南方茂春氏等7姓,西方尉迟氏等16姓,北方贺兰氏等10姓。诸部或姓大小不等,
1594—1658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赫舍里氏。世居斋谷。佐领拜思哈子。太祖时任佐领。天聪元年(1627),受命迎犒察哈尔部来附人户。八年(1634),至科尔沁部调兵随太宗征明。九年,擢正白旗蒙古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以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改置,隶酉阳宣抚司(后改“酉阳宣慰司”)。二十七年(1394),署长官、宋代杨业后裔杨再胜谋杀兄子杨正贤等,明帝令逮再胜,诛之,使正贤
藏语音译,意为“代替差”。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名。农区离※宗远的※谿卡,不便派人畜出差,以货币代差。支此差户每种一“批”(容量单位)差地的差巴(支差的人),每年需交10两藏银的租,可免除全部※内差。牧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古称“达怛”、“鞑怛”、“鞑靼”、“达达”。最初见于唐代突厥文《阙特勤碑》,9世纪中始有汉译名。原是突厥的一支,居于捕鱼儿海(今贝尔湖)等地。宋、辽时期从属于契丹。13世纪初被蒙古征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的称呼(所称“孟”者,因大伯父※耶律麻鲁无后)。连同三伯父释鲁后裔(※仲父房)和诸弟后裔(※季父房,以阿保机父排行而论)合称※三父房,或皇
见“亦里察卫”(873页)。
见“西阳蛮”(6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