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书识9员、侍卫12员经管。道光十一年(1831),改称叶尔羌参赞大臣。同治(1862—1874)中,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书识9员、侍卫12员经管。道光十一年(1831),改称叶尔羌参赞大臣。同治(1862—1874)中,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偷妻子”。旧时云南景颇族的一种缔婚方式。男子相中某一女子欲娶其为妻,可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若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得暂时将女儿藏起来。男方便请媒人偷取女子身上一物,请来巫师问卜,
见“缚喝”(2416页)。
见“引”(399页)。
白族传统歌舞集会。白族称“观三南”。每年夏历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以村为单位组成数十人乃至上百人的歌舞队伍。两前导手执杨柳枝和牦牛尾或花手巾,即兴而歌,其后紧随乐队,唱队,舞队,沿着洱海边的村寨载歌载
见“吉滩卫”(682页)。
俗称“小军机”(150页)。
见“和硕特南右翼后旗”(1453页)。
见“和硕特南右翼末旗”(1453页)。
明代女真叶赫部始祖。明宣德年间(1426—1435)人。蒙古族,土默特氏(一说即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打叶)。宣德间,随阿鲁台部东移,进入塔里木卫忽剌温张地(今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碱场),改姓纳喇,遂